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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长沙法院首次网络直播知识产权案庭审 双方拒绝调解

信息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作者:潇湘晨报 时间:2010-04-23 00:00:00.0

  红网长沙4月20日讯 长沙市民邱则有在2005年发明了一种建筑构件,并申请了专利。可随后湖南有两家公司未经他授权,在制造、销售同种产品。双方为此对薄公堂。20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中国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了全程直播。
  
  一块灰色的方块,就是市民邱则有发明的“模壳构件”,在2005年申请了专利,原告代理律师表示,两家被告公司都没有得到原告许可,就自行制造、销售了该产品。
  
  原告代理律师颜喜东说,2008年的时候,邱则发现被告在生产这个专利产品,他们认为,这是严重的侵权行为。被告公司却表示,这个模具是他们自主研发的。
  
  庭审过程中,双方就被告公司是否涉嫌侵权展开了激烈的讨论,而且双方都不愿接受法院的调解。
  
  主审法官胡冬华说,4月26号是知识产权日,法院想通过这个方式让很多的人知道庭审理发生的所有事情。该案选择在中南大学法学院开庭审理,就是因为目前大部分专利发明都来自高校,希望通过该案提醒专利申请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这次的庭审通过中国法院网进行了全程直播,这也是长沙法院系统首次利用网络直播知识产权案庭审。(潇湘晨报 记者 龙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