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
今年2月,我局在原有办公自动化系统升级改造的基础上,建成了全国知识产权局范围内的电子公文交换系统。该系统定于4月1日启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系统功能
电子公文交换系统主要用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省级局”)之间的电子公文接收和发送。
二、运行时间安排
4月1日至6月30日电子公文交换系统试运行,其间,电子公文和纸质公文并行。自7月1日起,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正式运行,取消纸质公文。
三、登录方法
省级局用户可通过密钥(key)登陆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地址:https:// 202.96.46.213。登录用户名为所在地区名称的汉语拼音全拼,如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用户名为beijing。初始密码为111111,首次登录应及时更改密码(6位阿拉伯数字)。
有关使用方法,可依照《电子公文交换系统用户手册》的操作说明进行。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三日
联系人:专利局办公室 贾中杰
电 话:010—62086833
邮 箱:jiazhongjie@sipo.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