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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福州市考点报名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厦门市知识产权局 作者: 时间:2010-07-01 00:00:00.0
各市、县(区)知识产权局,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专利代理机构、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一五五号公告,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定于11月6日至7日进行,福州市列为全国15个考点城市之一。为切实做好2010年福州市考点的报名考试工作,我局委托福建省知识产权协会具体承办考试的各项考务工作和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
3、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4、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
(二)报名时间:2010年6月21日至7月16日
(三)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内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报名期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我局法律事务处接受查验,具体接受查验时间可在网上报名时查询。
(四)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3、学历证书;
4、工作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五)查验材料
报名人员接受查验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证明原件。
(六)考试报名费
1、报名人员在完成查验后,请及时缴纳考试报名费,
本次考试报名费及考务费用每科70元。
所有查验材料及相关费用应在报名截止日之前交付,逾期交付的,视为报名无效。
2、缴费方式
(1)现金缴费
(2)邮局汇款
单位名称:福建省知识产权协会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7号(邮编:350003)
(3)银行转帐
     单位名称:福建省知识产权协会
帐    号:11701010010003859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二、考试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定于11月6日至7日进行。福州考点具体地址将在准考证发放时一并通知。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方式
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11月6日上午9∶00—11∶00;
相关法律知识:11月6日下午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11月7日上午9∶00—13∶00。
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采用填涂机读答题卡方式,专利代理实务科目采用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方式。
三、准考证发放
领取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包括具体考试地点),请及时跟踪福建省知识产权局网站(www.fjipo.gov.cn)公告栏的信息。
四、考前培训
为了方便报考人员全面学习考试内容,拟于8~9月份在福州举办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班(举办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五、其他事项
我局对参加2010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上线并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考生将给予每人2000元的奖励。
奖励条件是凡户籍和工作单位均在福建省的、或户籍不在福建省,但在本省工作2年以上,经单位批准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并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报名条件的。
为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的储备和专利代理人队伍的建设,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和培训。
联 系 人:闫宏宇 郭伟杰 陈晓晶
联系电话:0591-87812159   87812963  87812130
传   真:0591-87817515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7号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日